一级建筑师考试场地与设计考点之照明方式

时间:2024-04-11 15:27:01 | 文章来源:教育宝

  建造师的含义是指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综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备考一建考试,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级建筑师考试场地与设计考点之照明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级建筑师考试《场地与设计》考点:照明方式
  ㈠一般照度。
  用于对光的投射方向没有特殊要求,如候车(机、船)室;工作面上没有特别需要提高照度的工作点,如教室、办公室;工作地点很密或不固定的场所,如超 级市场营业厅、仓库等,层高较低(4.5m以下)的工业车间等。

  ㈡分区一般照明。
  用于同一房间照度水平不一样的一般照明,如车间的工作区、过道、半成品区;开敞式办公室的办公区和休息区等。
  ㈢局部照明。
  用于照度要求高和对光线方向性有特殊要求的作业;除宾馆客房外,局部照明不单独使用。
  ㈣混合照明。
  既设有一般照明,又设有满足工作点的高照度和光方向的要求所用的一般照明加局部照明,如阅览室等。在高照度时,这种照明是非常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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